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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极业绩_无限极产品涉嫌致人损害,谈保健品宣传中的法律责任

2023-03-13

最近几日,无限极产品致人损害的新闻充斥着各大媒体,无限极介入调查后,网上又爆出无限极推销员自称医生、涉嫌夸大宣传等问题,继权健之后,又一家直销公司进入公众的视野,人们对其产品、宣传、盈利等方面,充满着好奇。今日,笔者简单讲一下,这些保健品,在宣传、经营过程中所可能涉嫌的法律责任。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最近几日,无限极产品致人损害的新闻充斥着各大媒体,无限极介入调查后,网上又爆出无限极推销员自称医生、涉嫌夸大宣传等问题,继权健之后,又一家直销公司进入公众的视野,人们对其产品、宣传、盈利等方面,充满着好奇。今日,笔者简单讲一下,这些保健品,在宣传、经营过程中所可能涉嫌的法律责任。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22条定义了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虚假广告罪,需要有特定的主体,并且这些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最后还要情节严重。之前的权健相关人员已经以虚假广告罪被刑事立案,笔者看来,无限极最近爆出的新闻,已经属于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无限极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罪,让我们拭目以待。

可能构成诈骗罪

如果无限极的推销员,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过分夸大产品功效,还有可能涉嫌诈骗问题。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受害者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保健品推销员为了业务而欺骗消费者的话,已经有了非常占有目的。对消费者夸大产品功效,需要达到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认为的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过份夸大,未必会构成诈骗,例如一推销员,向一个在广州某大学工作的教授,声称保健品吃了会变神仙,即使该教授购买了产品,该推销员并不会构成诈骗罪,因为“变神仙”的说法,一般是不会让该教授产生错误认识。我们换一个场景,该推销员到深山老林中向村民推销该保健品,同样说吃了会变神仙,此时村民们深信不疑,纷纷掏钱购买,该推销员已经构成诈骗。

是否构成诈骗罪,使用的欺骗方法,是否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根据这两天的新闻,如果无限极推销员冒充医生、夸大产品功效,骗取消费者较大数额的财物,已经构成诈骗。

公司领导是否会构成诈骗

下面的推销员在推销产品时,使用了欺骗方法,那么公司的领导,是否也会构成诈骗呢?这需要看这些公司领导,在平时培训或者管理推销员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教唆、帮助的行为。举个例子,某领导在培训推销员的过程中,让推销员冒充医生去推销产品,如果推销员构成诈骗罪,该领导就是诈骗罪的教唆犯,根据《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因此,公司领导有可能也会构成相应的犯罪。

据闻无限极经常组织开会,会议的记录、会议过程,都有可能成为证据。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满足某些条件时,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例如某推销员向一个身患重病的消费者推销保健品,在明知该保健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且消费者不去就医的话将严重影响健康的情况下,说服该消费者服用保健品,且成功说服消费者不去就医,最后导致该消费者重伤或者死亡,该推销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在一般的情况下,并不会构成这两个严重的犯罪,刑法讲求的是主客观统一,大部分推销员的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业绩,而并不会有伤害他人或者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相关的民事责任

因产品问题致人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赔偿标的额3倍,第2款,明知有缺陷致人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所受损失二倍的惩罚性赔偿。如果经营者销售的是食品的话,可以适用《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需要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另外,笔者注意到一个小细节,相关的网上平台都已经下架无限极的产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在网上平台购买食品受到损害,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平台承担责任。如果平台明知产品有问题而销售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都要有特别的注意义务,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法律,轻则赔偿,重则可能失去自由。对于消费者而言,切不可轻信保健品的功效,有疾病还是建议到正规的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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