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6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2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刘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杨秀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陈晓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先生、苏爽先生、章永许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先生、苏爽先生、章永许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 授权董事会在出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先生、苏爽先生、章永许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2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王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尹代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并适应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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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会平先生、李俊先生、杨秀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晓漫先生、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刘会平先生、李俊先生、杨秀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晓漫先生、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红女士、尹代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刘会平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8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上海中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上海星达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创立并任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南京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目前还担任安徽广亿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桑田智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琥珀星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聪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怀宁独秀教育基金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会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19.33万股,通过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9.3126万股;通过天津中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3.0924万股;通过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7614万股。刘会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丁仕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会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李俊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生产中心厂长。2017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通过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李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杨秀珍女士,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4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上海信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本总监,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担任上海奉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装饰造价主任,2021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通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本合约总监。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秀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姚禄仕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7年10月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担任会计学教授,目前兼任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禄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陈晓漫先生,195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8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2015年8月至今在复旦大学担任数学学院教授,目前兼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附件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红女士,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8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上海中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总监。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红女士通过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27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尹代有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0年7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目前担任上海生产中心成品部成品科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代有先生通过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74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6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大会同意选举顾微微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顾微微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顾微微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7年1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办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绩效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微微女士通过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20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6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计划投资45,00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9,721.28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原募投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07%)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2024年12月31日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逐步投产并产生收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0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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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拟投入“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22,567.65万元与原拟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212.35万元和上述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投资至“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为30,281.2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7,78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3月,公司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的增资并完成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3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前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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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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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将原拟投入上述项目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07%)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9,721.28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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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直营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将“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列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备案批文:上海代码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3,国家代码2019-310117-14-03-002342)。“直营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9,280.97万元,计划用于支付场地租赁费6,369.42万元、场地装修费6,817.50万元及设备购置费6,094.05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为500.00万元。“直营网络建设项目”计划3年内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的重点城市开设182家直营店铺,增强公司在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的营销网络辐射作用。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使公司的年营业收入增加77,660.38万元,运营期第一年税后净利润达到10,701.37万元。
2021年,由于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重新设计了市场开拓方案,拟大幅减少3年内直营门店开设数量,将“直营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500.00万元,原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规模不变,并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共同实施主体。
截至2022年12月29日,“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89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1.78%,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522.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目前,公司在华东区域共有16家直营门店。
2、品牌推广项目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将“品牌推广项目”列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备案批文:上海代码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6,国家代码2019-310117-14-03-002356)。“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6,000.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支付广告投放费用5,700.00万元及品牌推广费用300.00万元。 “品牌推广项目”计划在传统营销方式的基础上丰富公司的品牌建设方式,通过媒体宣传推广、企业宣传视频、形象广告等多元化营销手段,全方位提升公司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同时随着公司品牌推广的逐步深入和发展扩大,品牌效益会逐渐加强,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中饮巴比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市良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品牌推广项目”共同实施主体。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品牌推广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30.79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48.85%,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3,328.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将“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列为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备案批文上海代码: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4,国家代码:2019-310117-14-03-002341)。“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7,950.08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支付开发费用2,664.20万元、运维费用4,746.19万元、技术服务费321.69万元、设备购置费218.00万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计划通过服务器租赁、系统开发、购置设备、扩充开发及运营团队等方式升级建设、推广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巴比商城,预计建设周期为3年。
2021年,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公司拟优化调整运维方式,降低运维成本,将“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减少至6,550.00万元,将募集资金使用规模减少至6,524.79万元,并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通过上述调整,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有效减少项目投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上海阿京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共同实施主体。
截至2022年12月29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3.83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5.58%,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6,610.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
1、直营网络建设项目
近两年,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一方面,疫情的持续冲击更大程度的加大了“重资产”的直营门店经营风险,同时直营模式门店数量的增加会带来管理成本的大幅增加;另一方面,2022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台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公司加盟门店能够享受政策扶持和财税政策支持,相较公司直营门店有更低的经营成本。同时,公司在市场发展探索中不断调整门店拓展策略,逐渐形成了以直营连锁模式进行市场探索,以加盟连锁模式为主要销售渠道的市场拓展策略。短期内公司三代模式门店探索升级已进入尾声。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资金使用效率更高的项目。未来,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直营模式门店的建设,直营门店将通过更佳的门店形象、更优的服务体验、更好的产品组合,进行新市场、新模式的探索,增强品牌形象,实现品牌传播和销售转化。
2、品牌推广项目
“品牌推广项目”在2019年立项,计划在传统营销方式的基础上,通过媒体宣传推广、企业宣传视频、形象广告等多元化营销手段,丰富公司的品牌建设方式,全方位提升公司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目前,公司的品牌建设初见成效。随着公司全国化扩张的顺利进展、门店数量的稳健增长以及团餐业务的加速推进,叠加公司在产品质量、产品创新与研发方面的砥砺深耕,公司品牌价值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上市以来,公司先后荣获2020年度、2021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的称号;2021年获评“上海市首发经济引领性本土品牌”;被中国烹饪协会评为“2021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获评“影响力2021”新京报新锐产品力企业;在国内餐饮头部媒体红餐网评选出的“2022中国包点十大品牌”中,巴比稳踞首位。
与此同时,近年来,品牌传播的底层逻辑发生了重大变化,短视频、直播带货的兴起打破了原有获客路径和运营思路,以广告投放方式开展品牌推广活动不再是最有效的方式。经过对已投费用的总结,公司认为在现阶段继续按计划投入品牌推广短期内无法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明显提振作用,且巨额费用投入后一旦未能产生合理效益,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水平、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决定及时终止“品牌推广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集中用于资金使用效率更高的项目。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品牌建设。
3、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市场流量迅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公司开发自有独立电商平台的窗口期已经关闭,独立运营自有电商平台的风险和成本高企,私域流量的获取和开发成本已处于极高水平。与此同时,头部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竞争日益激烈且竞争格局已经相对稳定。目前,公司积极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进行线上销售,推动公司全渠道销售模式的业务布局,力求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在此情形下,出于谨慎性考虑,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及时终止“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集中用于资金使用效率更高的项目。
三、新项目的情况说明
为拓展华中地区的产能布局,大力发展华中区域市场,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武汉智能制造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医药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7.5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该智能制造中心项目集功能性国际面食研发中心于一体,拟打造成公司在华中区域的食品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深度融合的智慧工厂,以及食品工业与文旅产业高度结合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公司于2022年3月完成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饮武汉”)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营业执照》。中饮武汉已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60万元整竞拍取得了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工DXH(2022)006”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完成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987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武汉智能制造中心的进展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建设武汉智能制造中心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建设武汉智能制造中心的进展公告》。
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为前述项目之一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东西湖区兴工六路以南、汉丹北路以东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45,0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2年
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投资43,6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97.00%;铺底流动资金1,350.00万元,占总投资3.00%。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其余部分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包子馒头等中式面点类产品为30,800万个(约26,180吨)、面点类预包装产品1,680万袋(约11,424吨)、以及年生产馅料38,600吨(含面点类产品使用)的生产能力,公司产能规模进一步提高,覆盖区域进一步延伸,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行业中所占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1、资金投向及使用计划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按年度进行资金使用划分,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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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方式
本项目拟使用原募投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721.28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先期投入,剩余资金缺口拟通过自筹等方式补足。
3、计划投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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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行业趋势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速冻食品制造行业发展
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意在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鼓励食品工业往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方向发展,支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同时大力推动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预计在2025年,初步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结构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冷链物流体系。我国物流行业冷链运输的快速发展扩大了配送范围,提升了产品配送效率,保障了食品安全,极大地支持了速冻食品制造行业的发展,为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连锁品牌早餐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英敏特数据,2019年中国早餐市场规模达1.8万亿元,2015-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2020年受疫情影响行业增速放缓,预计2020-2025年将以7.7%的复合增速持续增长,2025年可达2.6万亿元。从品类上看,中式早餐为主要消费选择,以包子、馒头、各种粗粮点心等面食为主的包点类接受度更高。从消费方式上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消费者对于早餐快餐的获取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为从家庭制作转为到品牌早餐快餐连锁店消费,品牌早餐快餐连锁店满足了消费者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需求。随着顾客更加注重品牌消费,无品牌、产品单一、营销能力较差的作坊式门店也将逐步加盟品牌连锁企业,品牌早餐连锁化率逐渐提升,早餐连锁店消费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公司推进“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扩大武汉产能布局,将为华中区域巴比品牌门店持续赋能。
(3)团体供餐消费市场空间广阔
2021年中国团餐市场规模为1.77万亿元,同比增长15.8%,2016—2020年复合增速达13.6%。随着团餐多样化发展和行业服务、技术的升级,预估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2.25万亿元。目前来看,团餐消费市场对中式面点速冻食品的需求初步释放,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同时,在消费升级的推动下,中国团餐用户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体验,客户需求推动团餐企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公司推进“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扩大武汉产能布局,将为公司在华中区域发力团餐业务发展提供产能保障。
(4)家庭消费场景比重上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速冻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一方面,现今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而且烹饪环节多而复杂,导致年轻人下厨时间较少,意愿也不强烈。而面点速冻食品既满足了容易烹饪、食材营养的要求,又顺应了年轻人追求方便快捷的心理。另一方面,面点速冻食品依靠低温来保鲜保质,符合人们追求健康、卫生的消费观念,因而在家庭餐桌上愈加常见。此外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均面临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因速冻面点食品具备刚需、高性价比、食用便捷的特点,符合宅家场景下方便快捷的消费需求,面点速冻食品需求被激发,从而为速冻面点食品行业打开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推进“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扩大武汉产能布局,将进一步覆盖华中区域家庭消费场景。
2、公司产品竞争情况
公司是中国较早进入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行业的公司之一,在消费者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得到了政府和行业的高度认可。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新产品的开发,以应对消费者不同的饮食习惯以及口味变化的提升需求。公司产品从最初仅有的几个品种,到现在拥有逾百种产品,始终坚持追求产品创新,每年更新推出几十余种特色产品,不断研发推出适合中餐、晚餐系列产品,包括水饺类、小笼包类、汤类、拌面类产品,持续拓展中餐晚餐品类,为消费者提供价廉物美、安全放心、品种丰富的各类面点食品。通过公司十多年的发展,集聚了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公司不断完善产品工艺和设备功效,开发、生产适应不同消费场景下的产品,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蒸制面点和馅料系列产品为主,水煮面点系列等产品为辅”的逾百种的丰富产品组合,能够满足人们不同偏好的需求,为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为数百家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供餐,同时给众多餐饮连锁企业、便利店定制产品,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上市以来,公司先后荣获2020年度、2021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的称号;2021年获评“上海市首发经济引领性本土品牌”;被中国烹饪协会评为“2021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获评“影响力2021”新京报新锐产品力企业;在国内餐饮头部媒体红餐网评选出的“2022中国包点十大品牌”中,巴比稳踞首位。极高的品牌认可度和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3、公司拥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和生产中,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的岗位管理制度和生产规章制度,完善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4、公司拥有丰富的营销经验
随着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已经培养、储备了一支有着丰富的营销经验、行业敏感度高的营销团队,拥有一大批食品制造行业营销人才。
公司销售渠道多元,营销人才充足,使得公司拥有丰富的营销经验,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保证。
(四)新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提升产品供应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的需要
受益于消费者需求的提升、人均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速冻食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驱动,速冻食品制造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下游客户对中式面点速冻食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长。公司销售业绩不断提升,市场的订单需求呈明显上升态势。同时,在公司门店团餐业务双轮驱动战略的指导下,公司拟发力华中地区的团餐业务,但公司现有的产能已无法充分满足来自团餐市场的消费需求,若不对生产线进行扩建,未来公司将无法适应市场和业务的快速发展。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速冻食品的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将得到充分的扩充,有利于公司有效解决产能瓶颈问题,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2、提高产品覆盖区域,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增,公司产品配送区域将面临不断向外延伸的需求。本项目通过投资新建生产线,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引进生产人员,可以进一步增加公司面点系列产品及馅料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产品配送区域将增加武汉东西湖工厂向外350公里范围,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覆盖区域,满足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迫切需要。
(五)新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使公司的年营业收入增加100,000万元,达产年税后净利润达到12,508.51万元。从财务分析来看,本项目方案的项目财务评价各项指标较好,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和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分别为21.90%和14.33%,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27年(包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六)新项目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420112-04-01-804104)、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于2022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巴比食品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东西湖审[2022]52号)以及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东行审水保准许[2022]第85号)。项目尚需通过安评、能评等审批、备案程序,正在办理中。
四、新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