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佛山市智慧物业”系统的数据基础,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将联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共同开展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的数据普查及入户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为夯实“佛山市智慧物业”系统的数据基础,进一步贯彻落实《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物业管理小区文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建〔2022〕64号)、《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佛山市普法办公室印发开展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垃圾分类办〔2022〕8号)、《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佛消安办〔2022〕65号)文件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的要求,现委托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开展覆盖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的数据普查及入户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范围
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
二、工作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暂定,视情况调整)。
三、工作人员组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房协、中国电信组成工作组,分赴各项目开展工作。工作时,工作组人员将佩戴佛山房协或中国电信工作证。与工作对象沟通前,主动出示普查工作电子证件(样式见附件1)及本通知复印件。
四、工作内容
(一)数据普查
工作组通过比对相关资料,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核实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要求、按时在“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附件2)上填报、核对物业管理区域信息、物业管理区域内机构信息(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公共场所信息、设施设备信息、楼幢信息、房屋单元信息等,相关数据在形式上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缺漏、填报依据是否正确等。
(二)入户宣传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或与当事人约定后,工作组人员在入户时,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包括向当事人推介“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市创文办、市城管、市消防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向当事人展示文明小区建设、垃圾分类工作、消防安全知识等宣传视频、宣传页等宣传资料等。
五、其他要求
(一)确保安全
工作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配戴口罩,做好消毒措施,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确保防疫安全。
(二)及时传达
请各区局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务必及时将通知传达至各镇街、物业服务企业,做到应知尽知,积极配合,确保工作充分开展。
请各物业项目负责人将本通知发送至业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在楼栋入户大堂、物业服务中心、电梯轿厢、小区公告栏和其他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本通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告知业主住户,并做好解释、答疑工作,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等造成的各种误会。
(三)认真准备
请各物业项目负责人根据《普查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认真准备数据普查需要的资料,登录“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
(四)加强沟通
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建立市、区、镇街、社区(村居)及物业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络机制,请相关人员于2022年12月9日前扫描二维码(附件4)填妥《普查工作联系清单》。
(五)奖惩措施
数据普查工作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本次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普查信息填报的完整度、准确度进行梳理,对表现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通报表扬和信用加分;对怠慢、拒绝配合普查工作、信息填报完整度、准确度低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和信用扣分。
附件:
1.普查证件样式
2.“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进入方式
3.普查材料清单
4.普查工作联系清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普查电子证件
(参考样式)
附件2:
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
平台入口:微信搜索小程序“佛山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或扫以下二维码即可进入:
附件3:
普查材料清单
1. 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图(自然资源部门)
2. 建筑命名批复(自然资源部门或民政部门)
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宗地图(自然资源部门)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
5. 所有楼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
6. 所有楼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部门)
7. 开发企业、物业企业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8.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住建部门)
9.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发改部门)
10. 物业服务合同及附件
附件4:
普查工作联系清单
⬆(区局、镇街、社区人员填写)⬆
⬆(物业管理区域项目负责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