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已进入尾声
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截止到2022年12月底
即将结束
对于忙碌奔波未顾及缴费的参保人员
小编在此提醒您
百忙之中别忘记参保缴费
为您的健康买一份保障!
中断缴费产生的三个月等待期将影响您医疗待遇享受
尚未缴费的赶快去完成缴费吧!
根据省及扬州市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度普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调整为480元;学生儿童(在校学生、未入学入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为260元,与普通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非就业人员;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途径
1、线下缴费
(1)统筹区内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各经办银行网点;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点。
在校学生由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统一代征。
2、线上自助缴费
(2)自助终端缴费。指缴费人通过税银POS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
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
待遇享受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特殊人群财政资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
1、在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无待遇等待期,且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截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12月31日;
2、非本市户籍人员的非就业人员需在本市取得居住证;
3、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4、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咨询电话:0514-84601050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使用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扫描二维码,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缴费流程如下:
2、新用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后方可缴费;
3、选择“切换缴费人“为需要缴费的人员缴费或添加缴费人;
4、选择“缴费”或“为他人缴费”;
5、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经办机构(扬州市高邮劳动局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缴费金额;
6、选择该缴费信息并进行支付。
支付宝:
1、通过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选择该小程序并进入;
2、点击下一步,并同意授权申请;
3、为本人缴费直接选择本人信息;
4、为他人缴费选择“+为他人缴费”;
5、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经办机构(扬州市高邮劳动局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缴费金额;
6、选择该缴费信息并进行支付。